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潍坊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潍人社字〔2023〕36号)、《潍坊市人事考试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关于同意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函》(潍考鉴函〔2023〕148号)的有关要求,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为确保我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5年度考核计划通告如下:
一、考核方式
技能考核:根据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时间根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考核规范执行。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见附件2。
三、收费标准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收费标准 |
考核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补考费用(元) |
萝卜干腌制项目 |
260 |
100 |
鲜鱼丸制作项目 |
260 |
100 |
鱼干制作项目 |
260 |
100 |
微视频制作项目 |
200 |
100 |
注意事项:具体缴费方式可以通过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对公银行账号转账或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微信支付二维码等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逾期未缴将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潍坊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在同一张A4纸上);
3.根据报名表上所填学历提供对应的学历证明资料复印件2份;
4.根据报名表上所填学历提供对应的学历证明资料复印件2份;
5.上一等级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如报考需要);
6.二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要求25mm×35mm,像素要求390pxx567px,照片格式要求JPG或JPEG格式,照片大小空制在10OKB以内)。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联 系 人:徐海滨
联系电话:13780846155
五、其他要求
(一)我机构将按照“谁考核、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承担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主体责任,根据《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鲁人社字〔2022〕68 号)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日常督导工作,确保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自觉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二)考核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添加。
附件:1.潍坊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表
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5年3月3日